集合等式證明
觀念
證兩集合相等 的標準方法是雙包含法:先證 (任取 ,用定義推出 ),再證 。每一步都回到定義: 是「 且 」, 是「 或 」, 是「 且 」。
遇到「或」要分情況。常見漏洞是只證一個方向,或用文氏圖代替證明。
例:。 且 ,每一步都可逆,兩個方向一次完成。
例題
用雙包含法證明集合等式:。
看參考證明
雙包含法:分別證明「左邊 右邊」與「右邊 左邊」。
()任取 屬於左邊:若 ,則 屬於 與 ;
若 ,則 且 ,所以 且 。
()任取 屬於右邊。若 ,已屬於左邊;
若 ,由 得 ,由 得 ,所以 。
兩邊互相包含,所以兩集合相等。
結論:
用在哪裡
- 交易選股條件「不是(虧損或高負債)」等於「不虧損且不高負債」,De Morgan 律讓篩選器條件能安全改寫。
- 資料資料庫把「A 且(B 或 C)」改寫成「(A 且 B)或(A 且 C)」來走索引,改寫正確靠集合分配律。
插畫

學習路徑
先學會
互動練習在本機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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